发布时间:2021-12-24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组织医疗器械分类技术委员会专业组研究,形成了第二批《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容调整意见(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2年1月24日前将与附件1有关内容的反馈意见填写《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并发送至邮箱wys-xbs@nifdc.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反馈单位或个人名称。
联系人:温莉茵;电话:010-53852617。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
我们的注册团队由多名资深注册专员组成,平均从业经验超过8年,累计服务客户超过1000家。熟悉国家药监局及各地监管要求,能够针对不同地区的特点提供个性化的注册方案。
我们承诺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7个工作日内完成,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5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证延续申请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提前6个月启动准备工作。